新形势下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模式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建筑工程发布时间:2022-04-23浏览:

  【摘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绿色建筑理念也逐渐深入落实,对我国建筑行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状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经验越来越多,促进了绿色建筑的高质量发展和转型。本文主要介绍了当前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中存在的挑战,并建议重视政策法规完善、部门间协调机制的建立、标准体系的完善、标识评价工作的推进、绿色建筑项目全过程闭合监管,以便于推动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评价标准;政策法规

  引言:

  绿色建筑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对建筑行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全过程管理的角度来看绿色建筑理念会发现,保障绿色建筑运行应当强调各个细节。在实践中坚持以人为本、提高质量、强调性能。将绿色建筑的内涵充分地落实,并针对其技术、评价以及等级划分等进行创新性变革发展,从而应对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挑战与困难。本文在研究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新要求、新形势的基础之上,结合相关研究成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措施。

  1、我国当前绿色建筑管理经验总结

  绿色发展理念在建筑行业中的落实非常必要,然而从当前的绿色建筑管理经验来看,政策法规仍然非常重要。在完善科学的政策法规基础之上,以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体系的建构做起,才能够尽快地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目标。很多地区都十分重视绿色建筑发展,为此也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或者实施意见,把握了绿色建筑实施全过程管理的重点。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的推进,需要以政府工作考评体系为基础,从而让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更加清晰,能够与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充分融合。例如在立项批复的阶段,则应当以绿色建筑的要求规划审查等为准,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应当对具体的情况进行把握。施工图审查阶段,审查机构对项目的审查要彻底、全面,避免不具备合格证书的施工图纸进入到实践阶段。我国很多地区都有应用行政手段进行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衔接程度比较高。绿色建筑专项设计监管应当以保障绿色设计图纸质量为主,确保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的管理方法和力度都会存在差异,将其与施工图审查阶段相比,能够逐渐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绿色建筑全过程闭环管理尚未完全形成,一些地区一直强调设计,但是运营方面耗费的精力和时间不足,也存在过于强调技术,但是对产生效果不够重视。这些问题在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理念的落实过程中一直存在,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为此在具体的实践工作中需要以运营管理、技术措施落实、运营实效保障等多方面为工作目标,拓展绿色建筑转型升级的渠道,增强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实力。

  2、新形势下的绿色建筑发展状态

  新形势下社会主要矛盾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建筑行业需要尽快落实绿色建筑理念,提高绿色建筑质量。工程建设标准体制应当不断地加以改革和优化,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指标体系的创新重构可以更进一步地适应当前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工程质量不仅仅是建筑单位必须要保障的,而且是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所以需要以提高建筑的健康、舒适程度为目标。当前我国地区都在推行建筑工业化,也开始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目的是保障绿色建筑的性能达到要求和目标。专业领域、内容等的增加会让绿色建筑行业的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能力。绿色建筑技术的落地应当以运行实效作为导向,设计阶段预评价要加强重视。建筑业高质量的发展必然会遇到各种障碍,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结合相关政策和法规,摸清绿色建筑的发展状态,能够避免建筑行业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稳定因素的爆发。绿色建筑的全过程管理模式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绿色建筑发展转型则拥有支撑条件。

  3、新形势下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模式的挑战及其建议

  3.1新形势下的政策法规的完善

  我国现如今很多地区都不断地修订地方性法规,以促进绿色建筑行的发展和进步。绿色建筑的规划建设、监管要求等都有了清晰的条例,民用建筑节能的目标一直处于实现的过程中。立法工作对绿色建筑的转型、升级以及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不同地区的情况有所不同,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面临的问题也会存在差别,大部分地區的绿色建筑工作在政策法规的推动下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不过结合依法治国的情况来看,绿色建筑的行政风险将会一直存在,为此需要尽快寻求解决的办法。部分地区的上位法比较确实,无法确保绿色建筑的全面实施效果,在缺乏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的背景下,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效果相对比较差。如果从国家层面出发,积极地分析新形势下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的性质和特点,使其融入到工程建设管理的程序之中,从而完成涵盖建筑工程项目各环节的立法工作,则可以有效预防政策抓手不足的问题,并减轻立法难问题对绿色建筑行业产生的影响。

  制定上位法为新形势下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促使一些政策、法规比较薄弱的地区完善与本地绿色建筑行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并且形成具有直道行之的法律法规,逐步构建起具体的制度。上位法属于现如今很多地区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效果较差,管理模式尚未形成的重要原因,为此做好上位法的完善与优化,则可以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绿色建筑行政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等的职责划分,明确各个方面的要求,构建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相关程序的合理性。

  3.2新形势下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

  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工作具有系统性、复杂性,容易出现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发改委、建设局、房管局、国土局以及规划局等都属于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会涉及到的主体,这些主体之间需要相互协调,然而又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如果机构责任缺乏明确性,则意味着最终的管理效果无法达到预期。绿色建筑的各个环节需要接受监管,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产生的消极影响就会比较大。实践中应当从放管服的角度着手,增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全过程性,以提高全过程管理的速度和质量。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的发展机会,建筑行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也不同,就绿色建筑发展来看,所在地区的行政管理水平对于绿色建筑行业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结合这一点则应当尽快在行政许可审批与绿色建筑管理机构之间形成反馈机制,有效地结合管理与规划建设领域,掌握绿色建筑的全过程动态信息,提高全过程管控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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