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推进中减税的影响机制与效果检验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经济学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

  来源:财经问题研究 2022年7期

  作者:马海涛; 文雨辰

  摘 要:将共享作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和归宿,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新发展阶段下,对于共享发展的推进还需从短期发展阶段和长期发展目标两个角度加以考虑,在此过程中,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助力剂——减税又将发挥怎样的影响?本文先从理论层面诠释了在短长期视角下减税对共享发展的影响机制,并基于2011—2019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了实际效果检验。研究结果表明:在短期视角下,各地区人均税收增幅的下降会显著提升当地共享发展水平;但在长期视角下,减税引起地方政府自有税收能力不断下降,并越来越依赖于中央划拨资金,且民生领域的支出效益处于较低水平,从而不利于长期目标下共享发展的实现。此外,上述结果存在明显的地区异质性。因此,在后续减税政策的制定中,还需立足当前的发展形势,结合长期发展目标,不仅要继续完善现有各项减税政策,还需考虑适时配以结构性增税,夯实地方政府自有财力,使税收权利与民生支出义务相对等,以切实发挥财政在共享发展推进中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共享发展;减税;民生支出;现代财税体制;新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已逾七十载,改革开放也历经了四十多年风雨。现阶段,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亦处于新发展阶段,为同时应对国内日益下行的经济增速和国际复杂多变的外在环境,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新发展阶段下的新发展理念,并将“共享”确定为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是对新发展阶段下共同富裕的继承与升华,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高度体现。共享发展理念的提出与实现等重大问题,已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系统地呈现,表明共享发展已逐渐从理论层面上升到了更具实质性的现实要求。与此同时,财税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也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地位,因此,在“十四五”时期税收的改革和发展必须遵循新发展理念,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得以保障作为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将人民的福祉是否得以增进作为一切发展的中心与目标。这意味着,我国当前持续推行的减税政策不仅要契合宏观调控和宏观经济政策,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更要在此过程中,通过政策的调整与完善让全体人民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一、文献综述

  (一)共享发展理念意蕴的研究

  “共享发展”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原创性理念,但实现共同繁荣是所有国家的共同追求。早在20世纪,佩鲁[1]就提出了“经济增长应该更加公平,将更多的增长成果惠及全体公民”的共享观点。罗尔斯[2]在《正义论》中对于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公平分配原则的论述也蕴含了共享的意向。到了21世纪,森[3]将社会的共享状态作为实现人自由发展的重要途径。与国外研究相比,国内学者同样认为,共享发展理念蕴含了社会正义的重要思想,凸显了社会经济运行的内在公平性问题[4]。但与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下的“共享”还存有本质差异,正如习近平[5]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共同富裕,是体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各个主体的自我发展,不是简单以高福利结果兜底的共同富裕;要统筹好发展与共享的关系,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渐进地推行,通过增长的方式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可见,一方面,正如李军鹏[6]所指出的,社会主义下的共享发展绝非社会矛盾的调和手段,而是对中国共产党所领导下的中国最本质的要求。反观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高举的“公平正义”和引以为豪的“高福利社会”,其根本目的都是用以缓解社会发展中的阶级矛盾,防止社会出现动荡,进而从根本上维护资本主义分配制度。吴文新和程恩富[7]进一步指出,长期的高福利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无法真正达到共享发展目标,还给国家财政带来了严重包袱,造成更为严重的阶级矛盾和宗教冲突。相较之下,刘康[8]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共享發展是要“让社会中的每一位成员都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与管理”,以彰显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从而真正实现自我发展。另一方面,刘旭雯[9]认为,不同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以牺牲效率换公平的做法,共享发展不等于同步共享,不是以牺牲效率去做不符合当前发展阶段的同等、同步富裕的安排,而是同时将发展和共享作为主攻方向,其中,发展是前提,共享是核心[10]。

  (二)共享发展评价标准的研究

  理论上,“人民性”是共享发展最为核心的价值属性,在实践中对其衡量标准的界定虽有所不同,但都以此为出发点加以展开。各位学者已分别从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与人民自身关切的经济生活水平、社会保障,以及实现人民自我发展的机会公平、成果公平等各个角度评价了我国共享发展水平。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组[11]则从全民共享、全面共享、渐进共享、共建共享四个方面更加全面地构建了共享发展的评价体系。在此期间,也有学者提出要立足于我国基本国情,万海远和陈基平[12]认为,如何让大部分低收入群体迈向中高收入层次,以改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状依然是当前共享发展最迫切的挑战,因此,还应将收入分配作为衡量共享发展的核心标准。刘志国和刘慧哲[13]亦指出,通过调节收入,不断提高中等收入人群的占比是达到共同富裕必经之路。从收入角度出发,郑瑞坤和向书坚[14]提出,可以以收入所带来的消费满足感为测度标准,评价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现实状况。由此可见,共享发展并非一个固定不变的概念,而是随着生产力发展不断充实及进行动态调整,但其始终都将人民的利益是否得以实现作为根本标准。

  (三)共享发展实现路径与机制的研究

  根据现有文献,学者们普遍认为,共享发展的实现取决于公平正义的制度支撑与政策机制的完善。首先,公平正义的制度支撑是关键。一是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张占斌和吴正海[15]认为,共享发展具有明显的人民性属性,只有在公有制的确立下不断强化总体设计才能真正实现共享。二是要推进和完善社会制度改革。如当前饱受争议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等,刘尚希[16]指出,此类问题所造成的群体间差距会随着机会不公平而逐渐拉大,因此,必须彻底破除这种由于制度弊端而导致的起点不平等,才能在推动共享发展的过程中持续得到动力。其次,要不断做大做优经济这块“蛋糕”,使之成为共享发展的坚实基础和物质保障[17]。最后,李海舰和杜爽[18]认为,应综合利用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工具,完善有利于促进共享发展得以实现的收入分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体系。综上所述,在推进共享发展的实现道路上,虽不能操之过急,但也要积极有为,综合利用政策安排和制度保障以逐步提升共享发展水平。

  在对现有文献进行梳理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学者们已分别从理论和实践层面对共享发展展开了研究且成果丰富,但尚有需要补充和完善之处。一方面,对于共享发展的研究,刘培林等[19]认为,应分阶段设置共享发展的奋斗目标,但在具体设计共享发展评价标准时并未据此细化。另一方面,对于促进共享发展的政策工具研究,税收工具的分配调节作用多次被提及,但对税收与共享发展之间的研究仍多停留在理论层面。基于此,本文先以不同发展阶段为研究视角诠释了减税对于共享发展的影响机制,并基于2011—2019年省级面板数据进行检验。与现有研究相比,本文可能的学术贡献在于:首先,不同于以往文献将共享发展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研究,本文以发展的阶段性作为切入点,分别从短期发展阶段和长期发展目标两个角度对共享发展的评价体系加以设计,以凸显我国不同发展时期对共享发展的重点要求。其次,分别从理论和实证层面廓清了不同发展阶段下减税的长期实行对共享发展的实际影响效果,扩展了减税效应和共享发展的相关研究,对已有文献的空白之处进行了重要补充。最后,深入探究了在长期减税过程中,如何通过支出效益这一中介机制对共享发展产生影响,从而更加全面地认知所研究的问题。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共同富裕是共享发展的目标,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指向,因此,在共享发展的推进过程中,先要明确这一事业的长期性和持续性,既要积极面对并有序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也应站稳脚跟、稳步前进,切忌急功近利,做出不符合现发展階段的规划安排。根据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下文简称“会议”)指示,要科学把握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其中,会议直指两点:一是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注重调节手段的运用,防止两极分化。二是完善公益事业,优化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于前者,会议表示要向此目标稳步迈进;对于后者,会议则指出当前还需“量力而为”。由此可见,推进共享发展,实现共同富裕还需分步完成,且在不同阶段下需考虑的重点任务也会有所不同。鉴于此,笔者认为,短期内还需将共享发展的核心聚焦到物质层面,注重收入的增长与合理分配,在此期间,税收作为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有力工具,必然会对短期视角下共享发展的重心任务——收入增长与分配产生重要影响。根据会议精神,短期内虽强调“量力而为”,但从共享发展的理念出发,只有达到物质与精神文化相结合的全面共享,才能真正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从而实现共同富裕,因此,这也必将成为共享发展的长期目标。在此过程中,由于税收是各级政府保障民生领域不断发展的重要来源,势必也会对长期视角下共享发展的重心任务——全面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有所影响。

  (一)短期视角下以减税助推共享发展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中等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阶段,王与君[20]认为,在此期间共享发展从本质上还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增长。二是共享,保证收入合理分配。减税工作的开展正是助增长、调分配的一剂良药。

  1.以减税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减税和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研究的重点。以减税促进经济增长和稳定发展已得到诸多学者的理论阐述和实际验证,在宏观经济运行中的周期性波动可通过适当的税收调节得到缓解,从而将经济维持在正常轨道上。其中,面对经济增速的周期性下降,减税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已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手段。一方面,对家庭尤其是低收入水平家庭而言,减征其所得税可直接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进而刺激消费。另一方面,通过对企业税负的削减可拉动投资、增强研发创新能力、提升活力。而消费和投资的增加是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技术创新更是推动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除此之外,经济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参与,(这部分体现的逻辑是减税——刺激消费、投资,鼓励企业创新,提升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厚实共享基础)申广军等[21]研究发现,通过减税这一“藏富于民”的方式还可对就业产生推动作用,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总体来说,随着改革进入新阶段,减税政策的持续运用和不断调整依然是我国维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的必要手段之一。

  2.以减税改善分配制度

  完善协调的三次分配制度是缓解群体间收益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全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的重要手段。在此过程中,余淼杰和曹健[22]研究认为,税收可被作为关键性的抓手。如在初次分配阶段,应发挥市场在资源合理配置中的主体地位,那么应尽量减少由于税收而产生的价格扭曲。全面“营改增”的落实以及简并下调增值税税率等措施的推行,不仅减轻了企业和家庭的税负感,更有益于维持税收中性,缓解征税过程对市场运行的干扰。在再分配阶段,可以通过个税改革提高工薪层级收入,进而调节个体间的收益差距;以差异化的税收优惠调节企业间、地区间的收益差距。此外,熊惠君和谢玲玲[23]研究表明,对部分生活必需品实施增值税免税等优惠也可通过改善支出端调节收入分配。在三次分配中,亦可以通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的制定引导企业和个人将更多财富投入到公益事业当中。

  鉴于此,笔者认为,可以减税为契机,完善我国税收制度,以发挥现代财税体制建设对完善分配制度的主动作为,以此保障不同群体必要的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从而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短期减税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推进共享发展。

  (二)长期视角下持续减税可能会阻碍共享发展水平的提升

  长期发展目标下的共享发展不应仅仅局限于收入的分配公平,还应拓展至精神、文化等各个领域。因此,需不断建设与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以促使人在教育、文化、健康、就业等各方面的机会均等,从而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进步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对于这一目标的实现,还需各级政府密切配合、积极作为,而从财政的角度则要加大长期民生领域的投入与建设,更要重视政府的支出效率,将供给与需求相匹配。

  对于地方公共品的提供,由于不同地区的居民有着不同的偏好,这种需求上的差异更易被地方政府所捕捉,因而地方政府应成为当地公共品的提供主体。同时,朱为群等[24]认为,对于不同目标下的公共开支,应与其资金来源形成一定的对应性,从而提高地方公共品的支出效率和供给水平。其中,税收由于来源稳定、增长性好,最适合成为各地方政府提供本地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然而,蔡红英等[25]研究发现,近年来在大力度减税政策的实施下,地方政府的财源中税收所占比重不断下滑,且呈较低态势,这意味着地方政府提供公共品的能力有所减弱。出于各地保民生刚性支出上的需要,中央政府持续增加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规模。但由于划拨资金往往缺乏使用上的灵活性,导致地方公共品的供给与其资金来源呈现出非对应性,影响当地公共品的有效供给,进而阻碍共享发展水平的提升。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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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共享发展推进中减税的影响机制与效果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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