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信息技术驱动下的行政审批改革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19-11-05浏览:

  摘要:当前,行政审批制度存在审批事项繁杂、审批标准不统一、审批次数过多、审批与监管分离等难题。通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或许可以破解行政审批领域的诸多难题。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案例说明,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了组织结构的整合性和统一性,行政行为的经济性、精简化和效率化,行政决策的预见性、精准化和民主化,行政理念的服务性、责任性和廉洁性,从而使得“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成效较为显著。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在浙江对行政审批改革发挥作用,在于顶层设计的直接动因、地方政府营造良好政务环境的内在动力、行政中心整合能力的重要保障、政务服务标准化的有效手段以及数据共享信息化的关键环节,这也是现代信息技术能够对行政审批甚至行政体制改革产生作用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现代信息技术;行政审批改革;政府管理创新

现代乡镇

  《现代乡镇》杂志创办于1983年,侧重于宣传报道县域经济实用信息及国内外小城镇建设经验及方法;以提高乡镇招商引资成功率,促进相互交流为导向;翔实介绍名镇、名企、名品、名人风貌及最新动态,为各级领导、乡镇企业家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一、引言

  随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服务意识也在持续增强。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期待和要求在逐步提升;与此同时,包括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内的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为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以及政府治理方式的变革提供了现实可能(如无特殊说明,本文所指的现代信息技术皆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从本质上来看,现代信息技术与政务服务有机结合将会带动行政系统的整体变革,行政审批改革是其实践中的注解。现阶段,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都在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中央的“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改革”,地方上,浙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北京的“一网通办”、天津和宁夏的“一枚印章管审批”、江苏的“不见面”办事系统、贵州的“人在干云在看”等,都是现代信息技术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的重要举措和尝试。

  当前在全国范围开展的行政审批改革既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也有着较强的可能性和有效性。重要性源于其实践意义。行政审批改革是我国政府简政放权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于我国政府治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目標要求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良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行政审批改革既是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的重要抓手,也是必然要求。必要性源于问题解决的迫切要求。在行政审批的实践中,存在着条强块弱协调难、各自为政统筹难、临时坐台教育难、信息分离共享难、手续繁琐高效难、材料多变告知难、分头审批查询难、审管分离监管难等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坚决避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出现。可能性源于新理念、新技术的应用。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数据库的建立、数据的共享、网上业务办理、数据的挖掘成为了可能,这些为政府治理变革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将会推动政府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的革新。有效性源于绩效提升和结构优化。毋庸置疑,现代信息技术背景下的行政审批改革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间、简化了审批流程, 此谓之绩效有效性。同时,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治理中的持续推进也为部门间的合作提供了契机,甚至会打破官僚体制内部条块分割、信息割据的局面,推动政府内部组织结构的变革,此谓之结构有效性。

  在中央简政放权改革的要求下,浙江省在中央“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探索本土创新实践,以行政服务中心为依托平台,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 “最多跑一次”改革,极大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多跑一次”的“浙江实践”具有较强的可复制性和较大的推广价值。本文立足于梳理浙江实践的改革逻辑,总结其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政府治理中的经验,试图构建现代信息技术驱动下行政审批改革的理论路径,为政策创新的扩散提供可选路径。

  二、问题、实践与绩效:现代信息技术驱动下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从整体来看,现阶段的行政审批改革是一次现代信息技术驱动下政府治理的全方位实践,其意义不仅在于回应了现实问题、产生了直接绩效,更重要的是撼动了政府治理的固有顽疾,极大地提升了政府效能,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

  (一)我国行政审批改革的现存问题

  在我国,行政审批是政府面对公众和企业的重要窗口,良好的行政审批服务将会极大地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因此,行政审批改革一直都是我国各级政府政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当前的行政审批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审批事项繁杂。下放审批权力、削减审批事项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经过几次行政审批改革,当前各级政府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大为缩减,但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仍存在着以审批为关口,对市场和社会的发展进行过度干预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非但不能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还增加了政府工作的负担;同时,由于政府对市场和社会的不当干预,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削减市场和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力量,不能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三元主体平等治理结构,这与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宗旨是相背离的。从理论上看,行政审批事项繁杂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依然突出,不该管的管得过多、该管的没有管好、管理服务能力较弱、行政效能不够高的现象依然存在。[1]

  二是审批标准不统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标准化问题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第一,材料标准化。在实践中,同一事项需经过多部门审核审批,而多个部门由于没有实现信息关联,不同部门所需材料不统一,甚至出现部门间对同一材料相互不认同的现象,这就使得办事群众对申请材料的标准化难以捉摸,无从准备。第二,流程标准化。跨部门事项如何办理、操作流程是怎样的等等,这些问题在很多地方还没有得到政府部门较好的回应,这就必然地导致办事群众对于流程的认识模糊,从而加大办事群众和公务人员双向承受的工作压力,降低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公务人员的工作体验。当前,在缺乏对各类规范统一整合的现实情境下,出于不同目的制定的审批标准之间互相矛盾、彼此冲突的情形比比皆是。审批机关之间“依法打架”的现象,不仅表现在实体审查标准之间的冲突,而且也表现为环节、程序之间的互为前置、循环往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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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现代信息技术驱动下的行政审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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