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管理问题分析与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路桥建设发布时间:2012-02-20浏览:

一、高速公路建设公司的管理现状
新开一条路,新组建一个建设管理公司,目前状况是管理公司班子由省交通厅任命,公司管理人员由各管理公司进行组建,其渠道不一,作为业主公司人员素质普遍参差不齐。因此,在如何组建一个高效、廉洁的业主公司上,应予以高度重视。在管理公司的人员组建及管理上应综合考虑,利用现有各高速公路公司、各公路局及交通局、科研设计单位及长期从事工程建设的企业的人才资源,配备高素质的技术管理人员,进入项目公司。也可外聘和吸收高校毕业生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士,充实到业主公司。同时省重点办要对业主公司的工作进行管理和考查,这样才能保证建设工作的高质量和高水平。
二、对施工企业的管理
业主的职能就是将施工监理单位抓好,通过施工监理单位的具体管理来完成好项目工程,充分贯彻业主的指导思想,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工期质量和投资。
目前,虽已重视和国际接轨的招投标办法和保证工程质量的菲迪克合同条款的执行,但就目前来看,国内很难严格实施。其结果一方面导致一些实力差的施工企业进入建设市场;另一方面,一些施工企业不注重信誉,转让资质,乃至分包、转包,疏于管理。公路施工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办法没有得以彻底的改革,往往管理水平较差。有的施工单位由于管理不善干一处赔一处,不能实现资金积累,扩大再生产能力。甚至有时中标后,层层转包给包工队,慢慢变成了皮包公司。当然另一方面,国内项目管理力求与国际惯例接轨,实行低价中标,而中国的企业从本质不和国外的一样,不是实质上的私营企业,不管高价低价,能中标就好,除正常的履约保函外,项目业主还往往要求低价标中标施工企业再缴纳现金保函、保证金,以图制约这些企业能保质保量完成好施工任务。但往往适得其反,本无实力的一些企业想尽办法筹措资金,给这些企业增大了负担,给管理带来了困难。工程一开工,业主的开工预付款不能用于工程的前期材料、设备进场,而是用于还债、还贷,致使工程的正常运行受到了严重影响。为此施工单位不能集中精力抓管理抓质量。如何扭转这种局面,是施工企业改革、项目业主改制和社会环境改善的一个共同课题。
三、监理的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
项目业主通过招投标确定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实行质量、工期、投资的三大控制,但目前监理单位很难负得起这三大责任。其原因是本身不具备这种实力难当此任,项目管理并非依靠监理,而是靠业主公司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只能成立一个庞大的业主公司,抓质量、抓进度、保投资、协调外围环境,监理也只能对工程质量及计量负些责任。当然近年来监理队伍的素质较前有所提高,在质量控制上还是起了作用,但加强监理队伍的建设仍然任务很重,主管部门要逐步完善监理队伍的建设,以适应合同条款的要求。监理企业要从根本上改革用人体制,不断充实自身实力,并通过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约束,发展一批淘汰一批,不断增强监理队伍的实力。
四、项目前期工作不完善给工程的顺利进展带来困难
一个项目要搞好,前期工作十分重要。从立项、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各个环节都应该充分重视。交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能和工作重点应放在前期。首先,初步设计要有足够的深度,这就要求交通主管部门配置一批高素质的人员,成立一个专门的部门做前期工作。设计部门要提高设计质量,因地制宜,要有一定数量的有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参与前期工作和设计。目前由于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设计不完善、变更多、大桥设计不合理等造成施工难度大、工程造价高,特别是配套的收费站、服务区、养护中心、管理中心设计不合理,给建设和管理带来相当多的问题,应以充分的重视。其次,交通主管部门要想高速公路的建设水平得以提升,如何培养人和使用人才是头等大事,要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有了人才,上述一系列矛盾就可得以缓解,甚至可以得到解决。
五、项目建设和地方关系
高速路往往建在农村的土地上,沿线会涉及大量的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利益,地方政府是统筹各级政府的协调部门,因此,交通厅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明确责任,由地方政府总承包负责征地拆迁和地方干扰,但是限于中国的实际国情,地方的部门保护主义,认为高速路是一块肥肉,到处明支持暗勒索,另一方面上级政府为了争取项目,不按土地部门的规定和市场行情,出台了地方性征地拆迁标准,但往往远远低于土地的实际价值,使得实施起来相当困难,业主想补但无概算,地方政府对老百姓的工作也做不通。特别是城市附近的建设用地,地价远远高于概算价,征地拆迁工作阻力很大。另一方面,各级地方政府,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借口,千方百计向业主套钱,但真正给农民的钱不能及时支付,导致农民直接找业主或拦工、阻工,给施工带来严重的影响。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是交通部门最迫切的问题。对高速公路的建设管理交通部门应考虑项目的法人交给地方政府,交通部门只对工程技术质量予以负责,从这方面寻求一些更好的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六、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与建设脱节
目前高速公路的建设属各省交通厅直管,日常管理由省高管局或高投公司负责,但主要的人事任免还是交通厅决定,总体情况是建设期一个班子,管理期又一个班子,建管不能综合考虑,不能给运营期创造良好的条件。作为一个项目,建设期应充分为运营创造条件,建设的目的是为了使用,除了主体工程外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服务设施应充分满足运营管理的需要,应充分征求养护管理单位的意见,交通厅应由一个专门机构来全面负责建设和管理。养护部门应提前介入建设期,甚至参与前期工作,完善设施,保证建养的连续性。
高速公路在运营期间最大的杀手莫过于“超载”,而有的省份交通厅明令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车辆进入该省的高速公路,可据我了解,许多高速公路的计重收费系统均设置在出站口,进站口基本未设置。也就是说既使超过55吨的车辆使入高速公路,也只有在出站时才能发现得了,这时发现为时过晚,唯一的现像就是驾驶员按实
际重量交足过路费便可走人,超载问题还是没有从源头上解决。
七、高速公路质量质量管理的展望
当然,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迅猛发展,工程质量将会逐步走上系统化、法制化的轨道,电脑技术将会普遍地运用到工程质量管理中,施工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素质将会有很大提高。随着质量管理体系的广泛推广应用,我国的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将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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