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生态学发布时间:2020-07-02浏览:

  摘要:桂林市为保护漓江做了大量工作,但漓江保护和发展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本文分析了漓江保护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建立和完善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具体措施,为实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漓江;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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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漓江概况

  漓江是桂林山水之魂,被誉为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全长214km,流域总面积12 159km2,涉及桂林市辖1市5县6城区,流域人口约350万人,占全市人口65.44%。流域范围内有桂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国家级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12处,涉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红线、生态脆弱区或敏感区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育区红线、禁止开发区域红线等4类生态红线,总面积4562.16km2,占流域面积的37.52%。

  2 漓江保护存在的问题

  2.1 面临生态功能退化威胁

  漓江生态环境脆弱,环境承载力低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设历史欠账多,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水生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退化趋势。漓江干流沿岸村庄已建污水集中处理的村庄仅占40%,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行财力保障不足,运行维护困难。漓江流域森林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涵养水源能力强、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植被面积退化明显,经济果林、速生林和灌木林等低生态价值的林种逐渐增多,近五年来出现了大面积砍伐原生态林、种植砂糖橘等经济林木的现象。以处于漓江风景区特级保护区和遗产地严格保护区内的阳朔县兴坪镇西塘村委为例,该村委可耕地不足,人均仅0.68亩,人均年收入6 450元,远低于兴坪镇15 161元的平均水平,人均每年获得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仅为173元。为增加经济收入,村民纷纷扩展到岩溶石山区甚至是法律法规禁止区域毁林种果,导致该片区出现了严重的石漠化和水土流失问题,景观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2 民生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漓江流域内重点生态保护区实行禁伐、禁牧、禁猎、禁养,禁止开山采石、采矿、取土;漓江河道内严禁网箱养鱼、规模养殖,河道及两岸禁止采砂等,沿江群众生产生活受到较大影响,“靠山不能吃山,靠水不能吃水”。沿江农村人均耕地仅为0.95亩,有些地方甚至不足0.2亩,又因禁止发展工矿业,产业扶持、产业转移工作滞后,乡村旅游起步晚,沿江百姓和各级政府丧失了诸多发展机会,致使贫困现象普遍存在,生产方式落后,生活极不方便,守着青山绿水却不能变为金山银山。截至2018年底,漓江风景区内有贫困村23个,涉及贫困户452户、1 174人,民生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突出。

  2.3 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缺失

  目前,漓江流域内严格意义上的生态补偿范畴只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漓江流域特别是重点生态保护区村民、渔民、库区移民生态补偿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而国家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为14.75元/亩/年,与每亩200-300元的市场收益差距悬殊,与山地出租租金300-1 000元/亩/年差距甚大;砍伐一根毛竹就可卖30元左右,每株果树每年所结果实最高可卖到近1 000元。低标准的单项生态补偿对林农来说杯水车薪,补偿标准过低,与林地的商业产出、生态价值不成正比,难以提高百姓的生活水平,加上地方财政配套补贴不到位,更难以调动百姓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毁林种果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2.4 桂林市财政实力难以满足科学保护漓江的需要

  桂林市承担着科学保护漓江的特殊使命,虽然一直为保护漓江而努力,但由于漓江流域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发展受限,农业产业效率低下,经济基础和财政实力薄弱,单凭旅游业发展难以支撑漓江流域内的经济发展。2018年全市財政收入为257.01亿元,人均财政收入只有5054元,无法有效满足保护漓江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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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 漓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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