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视域下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研究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生态学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

  摘 要:本文选取2014—2018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鞍钢股份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建立适用于中国国有企业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创造模型,并选取相应考核指标,分析生态文明视域下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研究结果表明:基于绿色经济增加值的分析,样本企业价值创造能力良好,且有很大发展空间;虽然样本期间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整体表现尚可,但年份间波动较大,且个别年份存在负值;企业价值创造能力不高,其可持续性有待加强。本文验证了绿色经济增加值指标在国有企业的适用性,不仅丰富了生态文明与会计研究方面的文献,也为生态文明建设在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落实提供了思路。

  关键词:生态文明;国有企业;价值创造;绿色经济增加值;鞍钢股份

生态气候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坚强基石,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拓展为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明确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目标。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是国有企业的重要使命和责任。近年来,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坚决向污染宣战,环境治理力度明显加大,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有少数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未能切实履行环境责任。在国家层面,对于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具体到企业层面,笔者认为要督促企业正确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利润的关系,实现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2010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及其控股上市公司全面施行经济增加值(Economic Value Added,EVA)考核,地方国资委,例如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和湖北等地也陆续展开经济增加值考核工作,这标志着国有企业已进入到经济增加值价值管理阶段。与此同时,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背景下,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本单元,国有企业价值创造目标应明确为发展经济的同时保护生态。换言之,经济与生态并重应成为考核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标准和内容。然而,一般的经济增加值模型没有综合考虑企业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仅无法从长远战略角度考核企业价值创造能力,而且不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贯彻实施。绿色经济增加值(Green Economic Value Added,GEVA)综合考虑了企业的生态收益和成本,是在一般经济增加值模型的基础上综合考核企业经营管理对环境造成影响后的剩余收益。因此,将绿色经济增加值应用于国有企业价值管理,不仅可以平衡经济利润与生态效率的关系,而且能够促进国有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国外对于生态文明与会计的研究起步较早,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1]-[3]。国内对生态文明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核算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问题。徐志耀和陈骏[4]认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能有效弥补中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监督短板。杨世忠和方心童[5]发现,根据中国先秦时期的经典文献记载,对自然资源的核算和环境责任的明确可以追溯到夏代。黄溶冰等[6]认为,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受托环境责任的绩效考核。在审计试点中,地方政府可能采取“和谐锦标赛”“环保资格赛”两种不同的应对策略。周守华等[7]提出,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看,会计应该全面地反映生态环境资源投入,合理确定企业利益相关者的财富。耿建新和唐洁珑[8]认为,可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正名为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使其既符合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符合表格编制的实质。葛家澍和李若山[9]认为,若要会计更好地为经济管理服务, 环境所带来的经济问题是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由此可见,国内学者尚未关注到生态文明建设对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推进和绿色发展理念的不断深入,一些学者开始尝试从可持续发展目标出发,关注绿色经济增加值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应用。杨婷蓉和丁慧平[10]认为,绿色经济增加值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和适用性,可以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国有企业试行绿色经济增加值考核。闫华红等[11]認为,通过引入绿色经济增加值,可以评价企业碳排放下的绩效。上述研究成果都表明,通过对传统经济增加值指标进行相应调整后得到的绿色经济增加值指标同样适用于国有企业,但绿色经济增加值在中国的探讨与应用尚处于初始阶段,仍需要大量的研究对已有文献进行丰富。

  综上所述,本文将从生态文明视角分析中国国有企业基于绿色经济增加值的价值创造能力。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式提出始于2013年,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样本的代表性,本文选取2014—2018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鞍钢股份的数据为研究样本:第一,追溯中国生态文明问题的源起,回顾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和发展历程,阐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含义。第二,梳理国有企业创值考核内容的演进。第三,构建和选取适用于中国国有企业的绿色经济增加值价值创造模型和考核指标。第四,对样本企业鞍钢股份的价值创造能力提进行分析和考核。第五,就生态文明建设中如何提高国有企业价值创造能力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本文的贡献主要有两点:第一,在企业价值创造问题上,将国有企业从所有企业中剥离出来进行研究,不同于现有文献对经济利润的度量,本文同时关注国有企业生态效率,即强调经济属性与自然属性并重,这将对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企业微观层面的落实产生一定的借鉴意义。第二,本文选择生态文明这个视角来研究国有企业 价值创造问题,从企业微观层面探讨生态文明与会计相关问题,在度量企业绿色经济增加值的同时分析和考核其创值创造能力,丰富了生态文明与会计本土化研究方面的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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