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数字商品会计核算方式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微电子发布时间:2013-12-09浏览:

  数字商品的存续期间很短,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可以像低值易耗品在会计上的处理一样,专门设置“数字商品”科目,并在其科目下设置“在库数字商品”、“在用数字商品”和“数字商品摊销”等二级明细科目。当企业购买或自主研究开发了一种数字商品时,将该商品进人“数字商品——在库数字商品”科目,一旦在互联网上有人点击下载时,即把它从“数字商品——在库数字商品”中调出,进入“数字商品——在用数字商品”,同时对数字商品的成本进行摊销,摊销方法有很多,如一次摊销法,五五摊销法等,可选一种来作为成本的摊销方法。

  对于众多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其所销售的产品是各不相同的。但总的来说,可大致分为二类,即有形商品和无形商品。

  所谓无形商品就是信息、计算机软件和影视娱乐等数字商品。在现实中,这些商品都是有一定的载体的。如光盘、磁盘、磁带等,然而在互联网上,这些数字商品无需载体来作为媒介了,可直接在线通过计算机网络传输给消费者。有形商品指在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上发布产品目录,宣传所展示的产品或劳务,客户通过网上直接订购之后,由现实生活中的企业派专人送到顾客手中的实物产品,产品的交付是一种传统的商务方式。无形商品和有形商品的销售方式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商务方法,所带来的会计上的核算也是截然不同的。

  无形商品的电子商务有四大业务模式:网上订阅模式、付费浏览模式、广告支持模式和网上赠与模式。这四种模式所带来的会计上的处理是不同的。各有其核算的侧重点。

  一、付费浏览模式下的会计核算

  在付费浏览模式下,无形商品即数字商品只是放在网站上供人下载从而成为顾客的东西,顾客只需交纳一小部分的注册费或很小额的一点费用。这一模式下的数字商品以企业自主开发的软件为主,也有部分的已获得某一企业许可证的数字商品。在这种模式下的企业,其数字商品在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存货的,即存货数目为零。同时,企业为客户开辟的这种下载数字商品的方式,可以视为企业所提供劳务的方法。客户在线上看到一个好的数字商品时,只需要支付一小部分的费用,就可直接下载来获得它,企业可将这些费用视为旁务所得。

  如采用“五五摊销法”,在数字商品出库时,先摊销一半的成本。当数字商品过时时,将之从“在用数字商品”科目中转出,转人“数字商品摊销”科目。当数字商品碰到了被淘汰的情况,如出现了新版本的软件,则直接冲销“在用数字商品”科目的数额。具体的处理方法如下:

  取得时,

  借:数字商品——在库数字商品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或电子货币

  有人下载时,

  借:数字商品——在用数字商品

  贷:数字商品——在库数字商品

  同时摊销一半的成本,

  借:数字商品——数字商品摊销

  贷:数字商品——在用数字商品

  当该数字商品出现新版本而遭到淘汰时,

  借:数字商品——数字商品摊销

  贷:数字商品——在用数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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