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期刊常识发布时间:2021-01-24浏览:

  内蒙古高校教师职称评审通知是什么?内蒙古发不了高等院校教师职称系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按照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内蒙古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自治区人社厅的要求,以下是具体的教师职称评审通知。

内蒙古教师职称

  一、评审办法

  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采取说课、说课答辩、量化评审和业内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高等院校要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对参评教师进行说课评价。说课的形式可参照高校教学评估时的说课形式;说课的内容原则是现在讲授的课程,具体章节由专家随机抽取;说课的时长不得低于20分钟,具体时间由各校自行确定。说课评价除现场说课外,须应结合学生、同学科教师对参评教师平时教学效果的评价。在此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严格按照2012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个别条件作如下调整:

  (一)关于资历

  2018年,资历仍按照取得资格年限计算,对受聘岗位年限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关于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参评的必备条件。确需评价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高校自主确定。

  (三)关于论文

  高校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业绩贡献及论文质量,对论文数量不作统一规定,由高校自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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