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收费公路免交车辆通行费规定事项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车辆管理发布时间:2022-09-17浏览:

  收费公路是通过对公路使用者直接收取车辆通行费来补偿公路建设及维护投资的一种公路基础设施成本回收方式。

  新华社南宁11月25日电题:《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免交车辆通行费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第4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8月18日国务院第61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收费公路的经营管理者,经依法批准有权向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军队车辆、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以及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对依法应当交纳而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的车辆,有权拒绝其通行,并要求其补交应交纳的车辆通行费。任何人不得拒交、逃交、少交车辆通行费而故意堵塞收费道口、强行冲卡、殴打收费公路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或者从事其他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的活动。发生前款规定的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时,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在中国,收费公路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批准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公路(含桥梁和隧道)。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主体性质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公营和私营两类。公营(中国称为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主体是政府所属机构,私营(中国称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公营收费公路的通行费收支需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私营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定价和营利水平需要接受政府的管制。实践中,也存在公私合营的收费公路。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类。开放式收费公路也称栅栏式收费,收费站通常设置在公路主线上,车辆按通过次数支付通行费,其中又可分为单向收费和双向收费两种,开放式收费多用于独立桥梁、隧道及非控制出入的道路。封闭式收费公路多用于控制出入的高速公路,车辆用户根据进入和驶出路段的行驶距离支付通行费。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目的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回收建养成本和对拥挤定价两类。其中,对拥挤定价也称拥挤收费,是通过对交通高峰时段道路进行定价收费,使道路交通拥挤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合理调节道路交通需求,新加坡(于1975年)、奥斯陆(于1990年)、伦敦(于2003年)、斯德哥尔摩(于2007年)等城市先后实施了拥挤收费政策,但也有香港、纽约等城市的拥挤收费方案被否决。

  20世纪90年代,有20多个国家采取收费公路政策,全世界收费公路里程约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收费公路在中国。至2006年,全球有收费公路的国家已达60多个,根据不完全统计,全球不包括中国在内的收费公路里程超过13万公里(未含拥挤收费道路里程),收费公路主要设置在高速公路和一些独立的大型公路桥梁、隧道。

  与国外收费公路规模较快增长趋势比较,中国在2009年撤消了东中部地区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中国交通运输部表示撤消里程约9万公里,据估计当下中国收费公路里程约12至14万公里(含7.4万公里高速、大部分一级公路和西部地区二级公路),约占全球收费公路里程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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