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涉税风险探讨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能源发布时间:2020-03-23浏览:

  摘 要: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发电企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国家也针对这一行业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且涉及到了所得税、增值税、耕地占地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等多种税种。但是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对于优惠政策的理解不够到位,容易导致一些涉税风险的发生,本文主要就新能源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涉税风险进行了探究分析。

  关键词:新能源;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涉税风险

分布式能源

  《分布式能源》(双月刊)是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主管,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清华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主办的科技期刊,于2016年8月创刊,刊号为CN 10-1427/TK。

  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应用成本得到了迅速的下降,发展可再生能源也成为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发电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还存在有非常多的问题,导致了一系列涉税风险的发生。针对这一问题,也就要求相關新能源发电企业能够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重视力度。

  一、新能源发电企业优惠政策梳理

  (一)所得税

  目前我国针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所得税,在计算过程中都是从该新能源企业第一批产品获得收入之后的纳税年度开始进行,在前三年会免征新能源企业的所得税,第四年到第六年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一半。但是目前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对于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认知力度不足,在享受该税务优惠政策过程中没有进行优惠政策的落实,还有着以下几点问题:首先我国很多新能源企业对于享受优惠政策开始的时间在认知上有一定的问题,认为其是从第一笔开具发票的时间开始的。但是我国税收政策中,将该企业电力设备开始投入使用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作为首次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时间。对于发电企业而言,其在获取经济效益跟开具发票还有着一定的时间差,也就导致了企业在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有一定的问题。此外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将非项目生产经营所得税经营所得享受优惠政策,但是在我国税收政策中,要求企业对不在目录范围内的经营效益跟享受优惠政策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分开核算,如果是单独核算的项目,不得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一些非项目经营所得的效益,也不享受该优惠税收政策,具体包含有财政贷款贴息以及固定资产收益等等。此外项目经营所得与非项目经营所得互相弥补亏损。因此各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得允许应税项目跟减免税项目所得以及亏损相互弥补等问题出现,值得说明的是关于应税所得与免税亏损是否可以相互弥补,各个区域的税务局也没有进行明确定论,因此企业在实际纳税过程中需要先对当地的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后续方能够进行。

  (二)增值税

  在我国财税81号文件中,明确了风力、太阳能发电所产生的电力实现增值税,需要实行即征即退的50%政策。但是很多企业在享受上述优惠政策过程中,还存在有以下几点涉税风险。我国很多企业对于即征即退收入以及一般货物收入中的增值税并没有严格进行划分,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只有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清洁能源的生产效益才能够享受,其他收入实现的增值税要作为一般货物收入计算。但是我国很多企业还没明确增值税退税收,所得税延期缴纳问题频频发生,增值税在入库之后也无法及时进行返还。在实务中因为退税流程复杂以及当地政策紧张等因素,导致了在增值税退还过程中存在有时间比较长以及跨年现象频频发生等问题出现。

  (三)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

  针对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各个地区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的优惠政策存在有一定的差异性,并且存在有以下几点涉税风险:1、错误计算应税面积。因为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占用面积比较大,各个区域还通过点征的方式来进行。但是一些企业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需要按照办理的土地证面积来进行耕地占用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的缴纳,因为很多企业都是通过租用的方式占用部分土地未办理相应面积的土地证,也就经常性导致了少缴纳税的问题发生。2、纳税地点错误。耕地占用税跟土地使用税一般需要对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纳税人跨地区使用土地过程中需要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但是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在跨地区占用土地过程中,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进行缴纳,只是对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纳。

  二、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应用优惠税收政策中的几点建议

  (一)深化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障税收优惠政策在新能源发电企业中的落实力度,还要企业能够对自身生产经营体制进行探究,并做好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工作,选择最适宜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将优惠税收政策的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让企业自身的整体税负得到有效降低,这样才能够让税收政策的激励效果以及促进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二)及时履行备案手续。近年来随着我国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很多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程序均是由审批审核转变为审核备案制度,对于纳税人的纳税工作也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性。但也要求企业能够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对税务机关做好税务备案手续,按照我国税务要求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留存跟备查资料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享受优惠日开始计算,为期10年。对于无法出具印证材料的纳税人,无法享受该优惠政策。(三)强化会计核算力度。在准确会计核算结果基础上,才能保障企业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新能源发电企业要规范目前的会计核算模式,让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

  结束语:

  综上所述,近年来我国的新能源发电行业得到了非常迅速的发展,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税收政策,来鼓励新能源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很多企业对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理解不到位,也就容易导致一系列税收风险的发生,对于企业的经营效益也造成比较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就新能源发电企业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阐述,随后针对性提出了几点新能源发电企业在应用优惠税收政策中的建议,希望能够为相关新能源发电企业提供一些理论上的帮助。

  参考文献:

  [1]李慧鹏.新能源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涉税风险[J].纳税,2017,(030).

  [2]王艳,赵丹,刘巧, 等.补贴政策对西北区域新能源发电企业综合绩效的影响研究[J].未来与发展,2019,43(11):103-112,92.

  [3]李佳.不同风电政策下风力发电企业价值评估[D].华北电力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6.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新能源发电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涉税风险探讨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nengyuan/509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