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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雨桐;李红;
单位:山西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摘要:个人与共同体的关系是考察分配正义的重要维度。在这一视角下,马克思对分配正义的理解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个人层面的分配正义,它是从个人权利出发的回馈正义,着眼于每个人“得其应得”。在这一标准下,马克思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按资分配”的非正义,而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按劳分配”视为个人层面分配正义的真正实现。第二是共同体层面的分配正义,它着眼于共同体全体成员都“得其所需”,是对个人权利范式和回馈正义原则的超越。这就是共产主义社会最高阶段的“按需分配”,它能够克服“按劳分配”的缺陷,实现共同体繁荣与个人自由发展的真正统一。从个人与共同体关系视角研究马克思的分配正义思想,为理解和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支撑与价值坐标。
关键词:共同体正义;;分配正义;;按劳分配;;按资分配;;个人;;共同体
基金资助: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马克思共同体思想视域下中国式现代化对‘西方式’现代化的超越研究”(2023YJ010),主持人孟雨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