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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贝;华佳凡;
单位: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武汉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国防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
摘要:在国际社会构建新兴国际规范的进程中,国家间规范合作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网络赋予了中心位置国家进行规范倡导的网络性权力,而既有研究尚未充分关注国家运用网络性权力的具体模式及其作用。具体而言,网络性权力是一国利用其在规范合作网络结构中的位置对其他国家所具有的影响力,而大国可从两个方面利用该权力进行规范倡导:一方面,大国可利用网络性权力强化说服、奖惩与实践等规范推广既有机制的效力;另一方面,大国还可发动伙伴国家以众包形式参与规范扩散,进一步增强其规范影响力。近年来,美国在网络安全与跨境数据流动两个数字技术规范议题上的实践进一步表明,网络性权力有助于提升大国进行新兴规范倡导的成效。这一探讨有助于理解规范合作网络结构对于大国新兴规范倡导的重要作用,也为我国参与新兴技术领域全球治理提供了启示。
关键词:国际规范;;数字技术;;网络安全;;跨境数据流动;;网络性权力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1&ZD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