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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智恒;李凯;戢媛媛;
单位: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随着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电商平台经营模式决策成为调节平台市场中多重竞争结构的关键机制,但少有研究剖析其内在机理和对福利的影响。构建由两个电商平台和两个制造商构成的纵向博弈模型,推导出电商平台三种经营模式(转售模式、代理模式和混合模式)的均衡条件,分析电商平台和制造商的均衡决策以及对应的福利效应。研究表明:制造商在转售模式下的均衡定价最高,混合模式次之,代理模式最低。电商平台经营模式决策受市场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竞争程度的影响,转售模式有助于缓解制造商之间的竞争,而代理模式则有助于缓解电商平台之间的竞争。代理模式下的消费者剩余和总福利最高,混合模式次之,转售模式最低。电商平台之间以及制造商之间的竞争不一定有利于消费者剩余或整体福利提升。因此,监管政策应在维护市场竞争机制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倡电商平台以及产品的差异化竞争策略,并鼓励电商平台采用代理模式,以提升整体社会福利。
关键词:电商平台;;制造商竞争;;平台竞争;;经营模式;;福利效应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企业纵向控制策略的识别、机理及效应的实证研究”(项目编号:71873026,项目负责人:李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