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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锋;
单位: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摘要:“亩捐”与“粮捐”是晚清名目众多的苛捐杂税中的“捐种”之一,或者说是新的税种,是为了避免加赋之名而派捐,时人已有“祖宗有永不加赋之训,今不加赋而办亩捐”之说。咸丰朝以降,经过太平天国事变、甲午战争、庚子之变和举办新政等“大事件”,在用项叠增、财政特别困难的情况下,“亩捐”与“粮捐”的征收,最初源于军费的筹措,后来大多与摊还巨额赔款和举办新政关联。筹饷、赔款、新政三项财政需求,是“亩捐”“粮捐”这两种杂捐产生和延续的直接原因。各省的“亩捐”与“粮捐”,在征收方式、类别、税率等方面,既有相同之处,又表现出不同的特征。
关键词:亩捐;;粮捐;;苛捐杂税;;筹款;;晚清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清代财政转型与国家财政治理能力研究”(15ZDB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