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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明;
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要:证券民事赔偿责任优先于行政、刑事财产责任是我国证券市场法律责任的基本原则。民事赔偿优先是平等观念的必然要求、人本思想的必然体现、私权优先的必然反映,符合基本的法律理念和立法逻辑。但我国目前证券民事赔偿优先存在着诉讼较难,赔偿机制保障不够,赔偿资金不足,相关机制复杂,制度依据欠缺等现实问题。在民事、行政、刑事财产责任交叉的情况下,资金问题是民事赔偿优先的核心问题和根本出路,我国应当建立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资金池”制度。在探讨民事赔偿优先的理念逻辑及现实问题的基础上,对“资金池”的性质、来源、申请、受理、管理和使用进行了具体探讨。
关键词: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罚没款;资金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