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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雯翠;陈秋尧;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处于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往往采取不同的战略倾向、组织结构及企业行为,在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后会做出差异化的环境行为选择。通过收集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环境行政处罚数据,基于倾向性得分-双重差分法,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视角实证检验了环境行政处罚对企业环保投资、绿色技术创新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行政处罚显著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投资,但对绿色技术创新的影响不明显;分生命周期阶段看,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均明显增加了环保投资,成熟期企业还会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力度,但衰退期企业的环境行为没有改变;多次处罚对企业的威慑效应更强,甚至衰退期企业在受到多次处罚后也会增加环保投资;环境行政处罚对重污染行业企业、非国有企业和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较高企业的影响更显著。因此,环境监管部门应当基于企业生命周期构建更为精准的监管体系,提高环境监管的精度与准度,以罚促改,全面优化企业环境行为。
关键词:环境规制;;环境行政处罚;;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环保投资;;绿色创新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720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