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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裴长洪;赵静;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全球价值链研究院;
摘要: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相比,制度型开放是更高水平的开放。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着力点。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通过积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大幅放宽外商投资准入、提供多种国际公共产品、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等举措,在制度型开放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和重要实践,积累了经验。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完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面临经济全球化放缓、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深远、地缘政治冲突、国际经贸规则碎片化等新挑战,也存在着我国经济强劲复苏、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全球治理参与度提升等新机遇,这也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了战略机遇。按照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要继续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应更加积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和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更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优化开放合作环境。
关键词:制度型开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方向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营改增’的经济转型效应研究:基于分工、创新和贸易的视角”(7190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