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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青未;
单位: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摘要:追续权制度自产生之日起,就伴随着各种争议。在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对追续权制度的设立态度几经转变,也体现出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权利的需求和顾虑。实际上,在研究追续权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时,需反思“饥饿的艺术家”神话,还原著作权法公平分配作品利益的使命。在追续权制度构建中,应谨慎对待艺术品价值衡量的特殊性。通过细分艺术品增值利益构成要素,衡量各主体的要素贡献,并以此为据确立艺术品增值利益公平分配的制度理念。在著作权要素分配理论指引下进行规则构建,将追续权明确为一项由艺术家享有的不可转让或放弃的财产性权利。
关键词:追续权;;要素分配;;增值利益;;“饥饿的艺术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