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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宝君;
单位: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识,推进志愿服务常态化是新时代发展志愿服务的必然要求。社区志愿服务与一般志愿服务所强调的公益性和国外志愿服务所强调的自主性具有明显不同,主要体现在它与治理性联系更加紧密,承担着“通过服务提升治理”的使命,因此要站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思考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命题。对L区实践经验研究发现,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是基层动员和再组织化的结果。具体而言,国家通过项目化运作、适配式对接和选择性激励三大举措嵌入志愿服务发展过程,动员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组织,推动基层社会再组织化。社区按照一定流程,引导居民结合具体空间和具体事务自我组织,并在居民骨干带动下,自主开展志愿服务,使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得以持续运转。可以说,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的过程就是政府和社区合力推动居民再组织化的过程。居民再组织化与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的逻辑关联就在于组织的五大特性,即组织形态具有内生性、组织骨干具有带动性、组织行动具有约束性、组织激励具有可行性、组织资源具有在地性,这与志愿服务常态化的要求相契合。深层次看,社区志愿服务常态化背后折射出的逻辑是“国家—社会”的联结。一方面,国家通过梯度型赋权机制培育社会、再造组织。政府通过供需适配和过程导向的项目制赋权社区,社区通过赋予居民需求表达权、骨干选举权和活动策划权,鼓励居民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另一方面,社会通过组织化的形式与国家相联,促进社区志愿服务共同生产。由此,以再组织化为纽带,可以把政府、社区和居民都纳入志愿服务供给体系。这种发展方式契合了志愿服务有利于形成社会合作网络的本质,进而有助于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关键词:社区志愿服务;;基层动员;;再组织化;;国家与社会;;社区治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层治理现代化导向下党建引领城市社区治理的有效性研究”(22CDJ043),项目负责人:许宝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