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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志宏;
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摘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低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必然要求,而法治现代化则是其内在逻辑。就法治基础而言,应确立发展与安全并重的法治目标,采取积极风险防范主义的法治理念,建立软硬法混合模式的法治结构,适用多元协同治理的法治进路。就体系框架而言,低空经济战略立法是顶层设计,低空空域管理立法是关键因素,低空飞行监管立法是核心内容,低空经济促进立法是重要支撑。就规范构造而言,应重点建立健全低空空域开放共享制度、低空经济管理监督制度和低空飞行器监管制度。低空经济法治建设应注重内在功能协调,着重处理好军航与民航之间的关系、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之间的关系、创制新法与清理旧法之间的关系和立法与执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低空空域;;航空法
基金资助: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低空经济发展策略与保障机制研究”[项目编号:NW2024002];; 江苏省社科联重大应用研究课题“江苏大力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