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张卿;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政府与法制监管中心;
摘要:随着新兴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大幅增加,我国传统上以劳动关系为基础的参保机制受到挑战。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贯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广覆盖、保基本”的方针,应针对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难点问题,提高立法层级,放宽既有须基于劳动关系的参保条件,在具体制度设计上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与其生活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以满足在新兴就业形态下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现实需求。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1&ZD20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