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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杰;
单位:山东大学儒家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摘要:《庄子·人间世》提出父子之“命”与君臣之“义”的观点,分别对应于“不可解于心”和“无所逃于天地”,代表了道家对两种人伦的看法。在庄子看来,父子之“命”是一种先天的存在,处于人的认知把握的范围之外,因而具有自然性与不可知性,无法经由后天人为的方式加以解除。君臣之“义”则是政治社会中的一种外在的、应然的伦理规范,是臣者在共同体生活中,因其臣者身份而必须承担的职责,故而臣者身在其中既无所逃离,又无可奈何。儒家内部对庄子的看法,有认同,也有批评。批评的意见主要来自宋明理学家,因为理学家认为,父子与君臣的伦理均是由天所赋予,是人性所固有,但庄子将君臣一伦视为外在共同体的规定,实有“无君”的嫌疑。通过比较,可以窥探儒、道两家的伦理观异同。
关键词:《庄子·人间世》;;命;;义;;父子;;君臣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术团队项目“先秦两汉出土易类文献汇纂通考与话语体系建构研究”(23VJXT00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孟子教育人性论的现代重审及其教育思想的展开”(CEA20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