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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程凌;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要:休假的本质是具备正当事由的劳动给付义务不履行。休假正当事由判断的理论基础是劳动给付是否可期待。整体而言,休假正当事由判断的一般规则涉及权利义务的位阶划分、比例原则与个案的利益衡量。具体而言,休假事由正当性的判断可类型化为两种矛盾情形,包括劳动给付义务与劳动者的权利冲突、劳动给付义务与劳动者的其他义务冲突。在休假正当事由的规范路径方面,一方面,在劳动合同法领域,劳动给付义务的免除规定须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规范方式,关于劳动给付义务免除的正当事由则采取列举式与开放性规定,确保社会变迁背景下规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在劳动基准法领域,应当对假期做出更精细的类型化规范,注重女性平等权,贯彻“工作—家庭平衡理念”,强化用人单位的准假义务,完善假期用工成本的多元化分担机制,促进劳动者休假权的落实。
关键词:休假事由;;正当性判断;;利益衡量;;规范路径;;位阶划分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项目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