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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济2025年第02期: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的协调性造法实践及启示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吕思嘉;蔡从燕;

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摘要:数字经济的加速发展远远超出现有国际法规制框架。当前,在数字经济治理方面存在着三种模式,但这些模式对数字经济的规制局限于传统国际贸易规则,无法适应数字技术导向的经济发展趋向,而大国竞争可能在相当长时期内阻碍数字经济多边规则的形成。在此背景下,新加坡立足其国内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与治理实践,逐渐发展出带有“新式”特色的数字经济协定。协定专注于数字经济领域,强调合作创新,致力于从多方面协调、弥合数字经济治理模式的分歧和差异,平衡数字经济治理的各项议题,推动数字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协定以其综合性、灵活性、包容性和统筹性的协调功能与平衡能力独树一帜,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有形成“第四种”数字经济治理模式的潜力。作为小国对外实践的重要一环,新加坡数字经济协定以其发达的国内法治建设为基础、“新加坡模式”为保障,使新加坡逐渐从国际制度规则的“协调者”走向“引领者”。

关键词:新加坡;;数字经济国际治理;;数字经济协定;;协调性;;国际造法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我国条约司法适用制度研究”(23&ZD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