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李顺平;朱顺和;
单位:澳门科技大学商学院;
摘要: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下,加强对重点排放企业的监管是推动碳减排的重要措施,同时企业的绿色创新水平则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长期支撑。论文通过使用2012—2021年64个行业门类共905家上市公司构成的平衡面板数据集,实证检验了被列为重点排放企业对上市公司绿色创新的影响,并利用空间杜宾模型检验了该影响的同业溢出效应。研究发现:首先,被列为重点排放企业对上市公司的绿色创新投入和产出均存在负向影响;其次,重点排放企业认定对上市公司绿色创新的影响,存在负向的同业溢出效应;最后,重点排放企业认定对上市公司绿色创新影响的同业溢出效应,主要通过非国有上市公司向其他同业公司溢出。基于实证结果,从政府部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三个视角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重点排放企业;;绿色创新;;同业溢出效应;;碳排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