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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邱亚彪;王巨光;李睿;
单位: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如何破解多元参与主体利益异质性导致的治理碎片化困境,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要议题。城乡融合发展为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明确指向和政策合法性,但多元主体如何在实践参与中形成并拓展乡村治理共同体,尚缺少对逻辑起点和作用机制的理论解释。本文以广西河村资源公地化实践为例,从主体利益关系视角对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逻辑起点和作用机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资源公地化能够通过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高度重合而促进多元参与主体利益一致性,成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逻辑起点。多元参与主体利益一致性通过价值、关系、共识的作用机制促进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本文结合资源公地化理论与中国乡村治理情境,论证了乡村资源的持续再使用能够发挥中介制度与文化因素的交互作用,构建了乡村治理“制度决定论”与“文化决定论”之外的第三条解释路径。同时,本文为单案例研究引入“影子案例”以回应研究结论的普适性问题。
关键词:资源公地化;;乡村治理共同体;;利益一致性;;乡村全面振兴;;影子案例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滇桂黔地区农民发展能力提升路径与社会支持研究”(编号:22AMZ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