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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守英;蒋昱珺;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摘要:定型化的集体地权结构是第二轮土地延包的前提基础,结构变革下的土地功能变化为延包政策实施提供了可选空间。延包政策选择需要在维护制度稳定性与解决部分农民土地问题之间寻求平衡。伴随农地制度变迁,集体地权性质在土地所有权、土地权利分割、地权稳定性和土地产权强度方面已经定型,破坏已经形成的地权制度将付出高昂的制度成本。因土地承包关系长久化而产生并累积的无地人口并未陷入生存发展困境,他们通过积极参与城市非农就业、融入更高待遇水平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等途径解决自身生存保障问题,在结构变革下对无地做出的有效应对,降低了现行土地制度的实施成本。基于试点地区现行延包政策安排的分析发现,集体经济组织能够通过村社制度弹性在稳定地权的前提下满足部分农民对土地利益的诉求。由此提出第二轮土地延包的政策建议:一是利用第二轮延包实现土地承包关系更长期的稳定性,强化农民对土地权利的长久预期;二是利用集体村社制度的弹性回应部分无地少地者的土地利益诉求;三是从根本上落实进城农民的城市权利;四是提高农村基础养老金水平,实现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制度接轨。
关键词:集体地权性质;;无地人口;;第二轮土地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