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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道萃;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个综合性范畴,应遵循刑事一体化加以理解与适用。认罪认罚是全新的独立范畴,但在刑法理论与立法上的“对称”表达已有滞后。刑法应明确认罪认罚概念独有的罪责要义,阐明法定的认罪认罚概念之实体内涵。认罪认罚概念引发刑法理论的变动,应从理论与立法上作出解读与体认,以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实体合法性。认罪认罚概念具有极为丰富和完整的刑罚属性,是刑法亟须回应的另一个重点。认罪与自首在实体法上基本可以等同,应明确认罪认罚范畴的专属刑罚地位,作为独立的法定量刑情节。通过充分阐明认罪认罚内在的刑罚裁量逻辑,认罪认罚应作为量刑的根据,立法上需建立梯度化的减轻、从轻、免除处罚的从宽适用条件,阐明缓刑、假释等刑罚执行的从宽规则。
关键词:认罪认罚;;罪责要义;;刑罚属性;;理论释明;;立法建言
基金资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网络水军’违法犯罪类型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GFZDKT2024C01-1);; 中国政法大学2025年科研创新年度规划项目“‘重罪、轻罪与微罪’开放式轻罪体系与中国刑法整体结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5KYGH006);; 中国政法大学“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资助(202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