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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杜爽;冯明;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摘要:数据要素具有区别于传统生产要素的新特点,增加了数据要素课税问题的复杂性。当前文献基于对数据要素性质和定位的不同认识,形成了数据商品和服务税、数据财产税、数据资产税、数据资源税四种课税思路与方案。从国际实践看,完善数据商品和服务税是目前各国采取的主要手段。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对数据要素课税具有一定包容性,但也面临相关理论及制度不够完善、数据要素税负现状不清、国际税制改革趋势不明、整体税制结构面临调整等挑战。我国应当通过逐步明确课税规则、完善税收政策、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等方式,循序渐进地应对数据要素课税可能面临的新挑战。
关键词:数据要素;;税收制度;;国际实践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智库基础研究课题“政府收入体系现代化研究”(ZKJC240906);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资助计划(DF2023YS27);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A类项目“现代财税体制建设与中国式现代化”(2024CJYA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