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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素华;刘寅;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重要制度,其中收益分配机制关系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健康运行。当前实践存在收益分配主体范围局限、授权与运营主体收益分配地位失衡、数据价值贡献难以核算等困境。应根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不同阶段、不同主体,探索构建合理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分配体系,协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公益性与商业性的关系,依法保障相关数据来源主体的合法收益,并借助公共数据使用主体的公益力量,保护特定群体利益。同时,厘清收益主体的价值贡献衡量标准,在授权协议中引入收益条款效力审查规则,提高市场效率、促进公平正义。
关键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收益分配;;数字红利;;数据产权
基金资助: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课题“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四位一体的制度构建研究”(24ZDA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