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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鹏飞;
单位:南开大学社会学院;
摘要:礼仪思想是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被认为是承载了儒家所倡导的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在儒学论域中,礼仪具有不容违反的强制性或“神圣性”。关于其神圣性的来源,存在“巫术禁忌论”“社会仪式论”的两种分析视角,前者认为礼仪的神圣性源自“巫术”式的宗教因素,后者认为礼仪的神圣性源自社会。与儒学本身的思想理路相比,这两种视角均不能完整解释礼仪的神圣性质。以祭礼中的“尸祭”活动为例,可认为儒学礼仪的神圣性源于儒学理路中“处于社会之中的人”式的人性论观点,礼仪的参与者以生理性关系重构了巫术式的神人关系,而礼仪活动中主祭者的“孝子之心”与助祭者依照伦序各司其事的行礼实践,反复强化了参与礼仪活动的个体的“社会”观念。由此,儒学论域中的礼仪制度也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建立社会团结的机制。
关键词:儒学礼仪;;“孝子之心”;;人性论;;社会观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学视阈下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底蕴与历史逻辑研究”(23&ZD17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