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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廖凡;王玉婷;
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摘要:中华文明所具有的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及和平性,同国际法的精神、气质和原则高度契合。以历史的眼光和更加宽广的视角来看待和认识“国际法”,才不会受制于“西方中心主义”或者局限于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无论与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有多少形式上的差异,古代中国的“礼”的确在相当程度上发挥了规范国家行为、调整国家间关系、塑造周边和区域秩序的功能,在实质上起到了今天被称之为“国际法”的那些规则所起的作用。相较于西方传统治理模式,礼治秩序具有包容性、关系性和示范性三大鲜明特征。中国应当基于这些特征,秉持“天下无外”理念捍卫国际法在包容基础上的内在统一性,以正确义利观为指引在国际关系中推崇道义和礼让,出于负责任大国的身份和立场妥善提供国际公共产品,从而推动国际法领域的实践发展与话语创新。
关键词:中华文明;;礼治秩序;;国际法;;西方中心主义;;人类命运共同体
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科学院学科建设“登峰战略”资助计划(DF2023YS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