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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磊;
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摘要:中国古代具有护鸟、爱鸟的伦理共识,由此形成王朝保护鸟类的道德义务。从先秦时代开始,历代王朝设置保护自然的行政机构,并有相关的环境立法,鸟的生存受到制度保护。古人护鸟、爱鸟,始于“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鸟由自然万物的典型代表,走入古人的精神世界,又外化为人格的象征。古人借助鸟,反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从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关键词:鸟;;中国古代;;自然;;人格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中西比较视野下中华民族统一性的历史逻辑与文化内涵研究”(项目编号:24&ZD19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