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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2025年第08期:数据跨境流动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困境与中国对策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霍俊先;

单位: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法律研究所;

摘要:RCEP、DEPA、CPTPP以WTO为范本,将安全例外条款纳入数据跨境流动规则之中,但未作出明确界定,导致该条款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模糊性。通过检视中国国内法对数据跨境流动的监管规则可以探知,以安全评估方式出境的重要数据和“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可能会因援引安全例外条款而产生风险。回顾过往实践,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在“俄罗斯运输限制措施案”(DS512)中首次就援引安全例外条款作出法律解释,这足以成为数据跨境流动领域援引安全例外条款可供参考的裁判法理。中国在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时,不仅要坚持WTO的裁判法理与“援引克制”的立场,还可利用自贸区(港)压力测试的优势,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探索“共同但有区别”的数据分类分级制度,为援引安全例外条款提供明确的国内法依据,从而降低援引该条款产生的风险。

关键词:数据跨境流动;;国家安全;;安全例外;;基本安全利益;;善意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