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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剑云;戚冬瑾;蔡小波;
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华南理工大学亚热带建筑与城市科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摘要:详细规划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与法治化水平是影响规划体系效能的关键。研究针对当前规划体系重构与国土空间规划立法中的突出问题,系统提出完善详细规划制度的六项核心建议。第一,观念层面明确详细规划作为普通术语与作为法定治理工具的法律规定之间的本质区别;第二,明确详细规划属于“地方事权”范畴及其内涵与多元参与规则;第三,推动详细规划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的关系从工作层面的“传导落实”深入到两层法治工具之间的“不违背、不偏离”原则;第四,详细规划的编制范围从城镇开发边界内拓展至市县辖区全域;第五,以详细规划为核心整合审批流程,构建“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筑占用执照”三位一体的高效管理制度;第六,规划治理回归“分区管制”本质,在现有用地分类基础上,构建以“规划分区标准”为核心、以“用途分组”为规则的技术标准新框架。本文旨在为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治体系、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提供理论参考与路径指引。
关键词:详细规划;;地方事权;;规划许可;;用途管制;;分区标准
基金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2378055)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