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张步峰;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摘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国当前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不断充实,但还缺少体系化的制度设计,各监督主体之间的监督分工与协作不够明确,外部监督的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从监督的独立性与有效性角度考虑,应该从行政行为法角度完善现有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形成以检察机关作为外部独立监督机关开展一般性、常态化监督为基干,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监督、审判机关的诉讼监督为两翼,权力机关、监察机关的执法检查监督、监察监督为辅助的监督体系。
关键词: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检察监督;;复议监督;;诉讼监督
基金资助:北京市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行刑反向衔接实务问题比较研究——以京津冀三家检察机关案件办理情况为蓝本(”BJ2024B3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23ZDA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