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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福惠;
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摘要:运用数理实证方法研究监察制度以及监察法实施的状况,是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与知识生产方式,它具有数字表达、数据分析、研究结论的可重复性与可证伪性特征,有利于提升监察法学研究的质量。然而,受定性研究惯性思维的影响,数理实证研究存在选题偏好职务犯罪审查起诉与审判领域、研究主题宏大并具有明显的领域取向、数据解释与说明缺失的弊端,表明监察法数理实证尚处于“数字说话”阶段,属于以描述性表达为主的初步量化研究,不符合数理实证研究的思维方式与逻辑推理方法。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时代,有必要推动数理实证研究由“数字说话”向“数理思维”转化,为实现这一转化,应当确立以验证命题为起点、以变量赋值和数据分析为工具、以数理逻辑为推理依据的科学思维,实现从思辨解释向数理验证、从理论确信向理论证伪、从描述性表达向因果关系推断的发展。
关键词:监察法;;实证研究;;验证命题;;数理思维;;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