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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建军;
单位: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摘要:面向未来的人工智能技术严重威胁人类社会安全与福祉,具有人类社会务必整体防卫的重大性质,引发了基于自然政治的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的未来性质问题。根据类人属性和通用性质的变化,可以将面向未来的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划分为弱人工智能工具刑事法律风险和强人工智能“奇点变数”刑事法律风险。结合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防卫的信息刑法界面,形成了面向未来的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的理念和方法,包括人类的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理念、弱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协同治理和强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跨界治理的方法体系等。总的来说,就是要从“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理念出发,在人工智能刑法未来性质及其刑事法律风险防卫的根本任务的基础上,通过包括人类的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消除人机对立的因素,以奇点政治理性消解人工智能反控人类社会的重大危机。
关键词:人工智能;刑事法律风险;奇点;治理
基金资助: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反制霸权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ZD202306)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