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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强宇豪;燕继荣;
单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摘要:群体性事件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互联网空间的替代效应和动员能力、新经济业态和转型社会带来的结构张力,给群体性事件治理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作为公共治理的最新理论,协同治理理论在群体性事件的预防调处中得到应用。群体性事件协同治理,在关注事中事后调处的同时,更加注重针对社会矛盾纠纷的根源治理,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参与,在畅通利益表达渠道、提供社会心理疏导、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和促进制度化法治化维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协同治理;;社会治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大研究专项项目“新形势下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新机制新手段研究”(18VFH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