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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庆刚;
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
摘要:新中国成立75年来,集体林权制度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从初步构建到不断发展成为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重要制度,历经了以下几个阶段: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集体林权制度的酝酿;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8年):初步构建集体林权制度,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年):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中共十六大(1978—2002年):林业三定;中共十六大至中共十八大(2002—2012年):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中共十八大到中共二十大(2012—2022年):增绿、增质、增效;2022年中共二十大以来:稳、活、融、试。展望未来,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继续按照“稳、活、融、试”的顶层设计,通过创新融资机制、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做好林权流转服务、推动产业融合等途径分别解决钱、人、权、益四大问题。
关键词:新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顶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