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胡俊;
单位: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
摘要:低空经济是以低空空域为依托、低空智联飞行器为载体的新兴经济形态和新质生产力代表。中央与地方政府大力发展低空经济,人工智能与低空智联飞行器的结合催生出低空空域利用冲突、国家公共安全受到威胁、人身财产权利被侵害、数据信息与个人隐私泄露、人居环境与生态环境受影响等多重风险。低空经济既要“飞起来”,也要“管起来”,加强低空智联飞行器法律监管迫在眉睫。然而,我国低空智联飞行器现行法律监管体系存在法律规范滞后、责任划分不清、监管机制羸弱的问题,已难以适应技术迭代与产业扩张需求。对此,我国应重塑低空智联飞行器法律监管范式,构建“立法先行—技术支撑—多元协同”的法律监管路径,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的法治保障。
关键词:低空经济;;低空智联飞行器;;低空空域;;无人机;;法律监管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党组织与国家出资公司融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研究”(24YJCZH096);; 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湖南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架构与实现机制研究”(20YBQ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