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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伟珂;
单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摘要:基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与刑法结构调整的需要,一定时期内立法的犯罪化仍然是刑法改革的基本方向。立法层面的犯罪化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与稳定为重要任务,预防性立法思维也将持续影响刑法修订。但是,立法犯罪化的现实合理性不能回避犯罪化可能带来的法治风险,要时刻警惕犯罪化对法规范体系合理性、公信力以及正当性的侵蚀。为此,有必要在坚持宪法原则的基础上,将刑法立法的抽象原则细化为技术路线,即通过语言明确性实现罪刑法定原则,以责任补充性恪守刑法谦抑原则,以协商有效性实践立法民主原则。
关键词:犯罪化;;刑法修正案;;刑法立法
基金资助: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视域下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治理规范研究”(24YJA8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