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张继;黄明儒;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湘潭大学;
摘要:我国轻罪治理选择何种制裁模式成为新的时代命题。时下,轻罪治理存在二元与一元两种制裁模式,二者无论是在制裁广度、制裁力度还是在制裁目的等方面均存在差异。立足于我国文化传统与制度实践,轻罪一元制裁模式并不可取,其维护法规范忠诚目的与严密刑事法网手段之间并不具有必然逻辑;轻罪二元制裁模式能充分发挥我国制度优势,有效避免犯罪圈的全面扩张,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应当坚守。当然,我国轻罪二元制裁模式也并非无可指摘,其仍然面临治理结构失衡、治理逻辑矛盾以及程序供给不足等问题。为此,我国轻罪二元制裁模式的完善须以“去重刑化”为逻辑前提,围绕“行刑衔接”这一核心命题展开,借助“程序分流”的制度保障得以实现。
关键词:轻罪治理;;二元制裁模式;;行刑衔接;;不严不厉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风险社会背景下行政犯扩张及其适用限缩研究”(19BFX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