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何伦凤;朱谦;
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摘要:在环境管理的横向关系上,“统一监督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职能分工构成我国环境保护监管体制的制度基础。考察“统一监督管理”条款的脉络,回顾其内在演进逻辑,在解释论视角下明辨其在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可知该条款存在规范用语模糊、内部规则冲突、适用功能失位等弊病。为实现统管条款职责的充分履行,可将该条款释义至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同级监督三个向度,并通过明确“统一监督管理”职责的履行程序、保障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执法能力、搭建统管条款下的部门履职问责机制等措施,强化该条款中职责履行的施策方向。
关键词:统一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综合协调;;同级监督;;功能失位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非现场环境执法模式研究”(23CFX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