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服务符合学术规范和道德
专业 高端让您使用时没有后顾之忧

现代法学2024年第04期:商品与销售方式二分视角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侯利阳;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摘要:无论是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是2022年的修订草案,均未解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认定问题,从而使得“互联网条款”呈现简单罗列司法判例的现象。我国人民法院将一般条款的保护客体明确为商业道德,并创设了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该原则的理论来源是法益说,只能解释市场混淆、侵犯商业秘密、侵犯商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学界尚未能从二分法的角度探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化方案。对于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梳理及比较研究表明,不正当竞争行为存在商品与销售方式的二分。前者保护长期经营商品所形成的法益,应当适用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后者仅干扰他人特定的销售方式,原则上应当被允许,仅在公益例外时才可禁止。该类型化方案也可适用于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关键词:不正当竞争;;类型化;;法益;;一般条款;;互联网条款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与规制研究”(22AFX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