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面临的困境

来源:期刊VIP网所属分类:综合论文发布时间:2021-12-22浏览:

  摘要:由于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导致火灾事故呈多发频发之势,“小火亡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三个方面入手,深层次分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经验主义、抵触心理和畏难情绪。以人为本,通过构建“八位一体”防控体系、维护“有患必除”高压态势、营造“干事创业”制度环境,逐个破解不想管、不会管和不敢管的难题,有效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关键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火灾形势

  为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对江苏安全生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作为消防监督员,笔者先后赴苏州吴中、吴江、常熟、昆山、张家港等地开展了实地检查调研,随机走访了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化工企业、旅游景区、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场所,与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状况。现结合苏州地区情况,就如何更好推动社会单位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做了一些思考和探讨。

  1全面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严峻性和紧迫性

  2020年,苏州GDP总量突破2万亿,工业生产总值3.48万亿元,位于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相伴而来的是200余萬家市场主体、90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14.2余万个“三合一”场所和160余万户出租房,这些都给全市火灾防控工作带来了不小压力。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痛点始终是“责任落实”,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消防安全“总体平稳、小灾不断、隐患量大、风险不小”的基本面仍将持续,保持火灾形势长治久安的压力依然巨大。

  1.1 “重要性”方面

  在2020年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小灶”的基础上,我们已进入“三年大灶”阶段,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能否有效落实,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苏州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更是对去年“一年小灶”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检验。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督促社会单位有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我们责无旁贷的责任。

  1.2 “严峻性”方面

  尽管近些年苏州市火灾事故起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这是一个动态的、建立在专项整治重压下的脆弱平衡,稍有松懈极易反弹。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但小微企业火灾及“小火亡人”事故也呈抬头之势。以相城“1.20”厂房火灾为例,充分暴露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还不到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的问题依旧十分突出,为建党100周年消防安保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1.3 “紧迫性”方面

  苏州连续多年荣登全球魅力城市排行榜,不断吸引大量外来人口,目前已突破800万,成为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然而,近年来苏州市发生了5起较大亡人火灾,死亡的22人均为外来人口,这与苏州高质量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2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难以落实的现实性问题

  随着苏州市“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火灾防控三道防线的不断筑牢,单位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有效落实,社会本质安全度有所提升,全市火灾“四项指数”连续多年稳中有降,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尽管如此,依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制约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2.1 “责任网”虽在织密,但依旧存在“不想管”的不良现象

  在对26家企业的实地调研中(图1),发现大部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重视安全工作,13家单位特别是1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能够对照《消防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履行安全职责,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但是,仍有8家“小微企业”存在安全管理架构僵化、与单位的管理体系融合度不高的现象,甚至5家“九小场所”存在简单抄袭、应付了事的行为,不能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责任制度“生命力”不强。

  2.2 “责任网”虽在收紧,但依旧存在“不会管”的陈习积弊

  通过近十年的“四个能力”建设,员工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但检查发现,有3家单位负责人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毫不知情(图2),显而易见的火灾隐患长期暴露在眼前却不自知。尽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已有一年,且取得一定成效,但有些单位未从传统的“保姆式”监管模式中摆脱出来,依旧依赖于消防部门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怀着“托路子”“找关系”的心态应付了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敷衍了事。

  2.3 “责任网”虽在筑牢,但依旧存在“不敢管”的心理负担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工作,需统筹协调生产经营、行政财务和物业管理等多部门共同除患,对个人安全素养和统筹协调能力要求较高,至少由单位副职负责。但检查发现,有8家单位将相关职责交由物业经理负责、6家交由安保队长承担(图3),易出现因职位较低、权限受限或好人心理作怪而不敢管的现象。

  3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难的深层次原因

  作为东方文明古国,中国几千年农耕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直至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才开启了中国近代工业化进程,落后欧美国家百年。且几经战火洗礼,工业化进程一度停滞。建国后,仅几十年时间赶超欧美,一跃成为世界工业大国,苏州也成为第一大工业城市。然而,工业化进程的快速超车忽视了安全保障,近些年的天津港“8·12”爆炸、昆山“8·2”爆炸、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等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事故不同程度反映出单位负责人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心存侥幸,严重制约着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

期刊VIP网,您身边的高端学术顾问

文章名称: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面临的困境

文章地址: http://www.qikanvip.com/lunwen/zonghelunwen/2021/1222/609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