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翁少龙;
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
摘要:黑格尔的《伦理体系》中包含着诸多政治经济学话语,尤其是亚当·斯密的自由主义经济学。黑格尔对斯密经济学的研究虽然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时期还存有争议,但在耶拿时期则有直接的证据,而《伦理体系》就是其中的重要文本。本文从自然、法理、正义三个维度展开详细叙述。就自然而言,斯密强调自然的先天秩序,将自然及其效用看作发展其自由经济学的基础,而黑格尔更突出自然伦理在构建整个伦理体系中的作用,认为自然是不断扬弃自身的过程。就法理而言,斯密将自然性和神圣性同一起来,认为在法理中存在着神圣的意志,而黑格尔则将法理的基础设定在伦理和精神上,强调法理的主体性。就正义而言,斯密的正义观展现的是自然的平等性,突出了维护自由个体的作用,而黑格尔更强调伦理的平等性,将个体自由的实现纳入普遍的伦理体系之中。
关键词:自然;;法理;;物权;;正义
基金资助:福建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文献学的黑格尔《伦理体系》研究”(FJ2024MGCA03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