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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亚宁;
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要:“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是我国践行“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理念的重要顶层设计和政策要求之一,将相关政策予以法律化有助于更好地发挥法治对于健康领域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然而,关于多层次医疗保障的法治化整合与衔接问题,目前的立法与学理回应均有不足。针对多层次医疗保障当前实践中的碎片化和制度衔接不畅难题,应将健康权保障作为法治化整合与衔接的根本依循。健康权是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的权利基础,其在我国具有实证规范渊源,其健康保障之主旨契合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的体系功能,并且有助于深化政策与法律在健康治理方面的协同,更有效地实现人民健康。以健康权实现为中心,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的体系整合与制度衔接在整体框架上应当以健康权内含的健康正义理念为价值引领,以健康权从保障生存权到保障发展权的层次递进构建涵盖托底层、基础主体层和补充促进层的医疗保障体系,以积极健康权实现和整体性治理为基本逻辑厘清国家和社会在各层次医疗保障中的义务和责任;在实施路径上应当从功能协调、组织协同、数据共享、救济整合等方面对多层次医疗保障的衔接协同机制作出多维度规范设计。
关键词:多层次医疗保障;;健康权;;国家责任;;政策法律化;;整体性治理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保险法上道德风险控制机制研究”(20FFXB030);; 2024年武汉大学“弘毅博士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