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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洋;叶斌;史晋川;
单位: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中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国际学界誉为化解社会矛盾的“东方经验”。在非正式的民间调解中,调解者通常依据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运用法律和情理两类话语劝说当事人和解。基于民间调解案例的量化分析显示,在初步调解阶段,存在着使调解成功率最高的话语组合;即使初步调解失败,调解者在再次调解阶段使用较多法律话语,仍可令调解最终成功的概率提高。本研究表明,在看似情理话语占多数的民间调解中,支撑调解成功的关键反而是法律话语的使用。正式制度通过“以法新理”机制替代和补充非正式制度,填补其在民间调解中的空白,为当事人达成合意的调解终局兜底。
关键词:民间纠纷调解;;话语;;制度;;“以法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