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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2025年第05期:论溯及力视角下的追诉期限起止点

来源:期刊VIP网 时间:


作者:黄旭巍;

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要:追诉时效与溯及力虽然都可冠以“时间效力”之名,但二者之间不存在种属关系。作为刑罚消灭事由的追诉时效本质上属于实体法规范,《刑法》第12条的规定也不是追诉时效从轻的障碍。追诉时效的溯及力处于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三阶判断的中间环节,必须采取整体比较方法。结果延迟发生不阻断因果关系,原则上应以犯罪成立之日作为追诉期限的起点。重婚罪等继续犯的追诉期限起点比一般犯罪更晚,是犯罪成立之后的行为结束之日。追诉期限的终点是生效裁判形成之日,而非立案之时。在追诉时效溯及力的判断中,应当将犯罪时的旧法与整个追诉过程中施行的所有新法都考虑在内。

关键词:溯及力;;从旧兼从轻;;追诉期限;;起止点

基金资助: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原因自由行为理论研究”(项目号:22FFXB046);;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刑事涉案财物没收制度研究”(项目号:23FXD003);;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机制研究”(项目号:SJ202308)的阶段性成果